近年来,三亚市违章建筑屡禁不绝,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扎实稳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中共三亚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监察局、公安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任何形式的违章建筑(含小产权房)一律停建,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强行拆除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相关法律责任,从重处罚。
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违章建筑提供建筑材料,相关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市规划、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依量提供,任何企业有一次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水电气部门不得向违章建筑提供水电气,如有违反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对参与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察局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参与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交代问题;对限期内不报告并交代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五、对于购买无报建手续住房的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六、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有关单位对顶风违法的违章建筑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章建筑的违法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举报热线:市纪委监察局:88271234;市公安局:110;市人民检察院:88985672;市中级人民法院:88866636)。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三亚市纪委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三亚市监察局 三亚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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